至2027年12月11日 — 寮國 · 緬甸 · 越南 — 無需出境泰國
📅 2026年9月3日 | 暹羅瑪迪外籍勞工引進有限公司
📢 就業廳官方公告(2026年7月14日)
依據2025年11月11日內閣決議,獲特殊工作許可的寮國、緬甸及越南外籍勞工, 可申請將工作許可再延長一年,延至2027年12月11日。
依2025年11月11日內閣決議在泰國工作的外籍勞工(國籍:寮國、緬甸、越南),均有資格將工作期限及在泰居留期限再延長一年。
** 文件清單可能依政府機關公告調整
✅ 有護照或無護照的勞工均可申請 — 可使用身份存儲卡(CI)代替護照。
📄 緬甸語版說明資料